個人勞動防護用品(PPE)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作業過程中免受或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危害的最后一道,也是直接有效的屏障。科學、合理地配備勞動防護用品,不僅是法律法規的強制要求,更是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關愛員工健康的具體體現。配備工作應遵循系統性、針對性和適用性原則,確保防護到位、舒適有效。
一、 配備的基本原則與依據
- 法規強制原則: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以及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如《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系列標準GB 39800)。
- 風險導向原則:配備的根本依據是工作場所的危險源和職業危害因素識別與風險評估。不同崗位、不同作業環境面臨的風險不同,所需防護用品的種類和防護等級也截然不同。
- 適用有效原則:所選用的PPE必須能夠有效抵御已識別的風險,其防護性能(如過濾效率、沖擊強度、絕緣等級)需符合國家標準,并適合具體的作業活動,不妨礙正常操作。
- 個體適宜原則:需考慮勞動者的個體差異,如體型、性別、健康狀況(如視力、是否過敏)等,提供合適尺寸、型號的防護用品,確保其能夠正確佩戴且舒適。
二、 配備的核心流程與要點
配備工作是一個動態的管理過程,而非一次性采購行為,其核心流程如下:
第一步:全面風險評估
這是配備工作的起點。需系統識別作業環境中存在的物理性(如沖擊、墜落、觸電、噪聲)、化學性(粉塵、毒物、腐蝕品)、生物性以及人機工效學等各類危害,并評估其嚴重程度和暴露可能性。
第二步:科學選擇用品
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對照國家配備標準,明確需要防護的身體部位及所需防護等級,進而選擇相應的PPE類型:
- 頭部防護:安全帽(防沖擊、防穿刺、絕緣等不同類型)。
- 呼吸防護:防塵口罩、防毒面具、長管呼吸器等(根據污染物種類和濃度選擇)。
- 眼面部防護:防護眼鏡、焊接面罩、防化學噴濺護目鏡。
- 聽力防護:耳塞、耳罩。
- 手部防護:防切割手套、耐化學腐蝕手套、絕緣手套、防振手套等。
- 軀干防護:防靜電工作服、阻燃服、防化學腐蝕服、反光警示服等。
- 足部防護:安全鞋(防砸、防刺穿、絕緣、防靜電、耐油等)。
- 墜落防護:安全帶、安全繩、錨固裝置(用于高處作業)。
- 其他:針對特定危害的防護,如防輻射服、涉水作業服等。
第三步:確保正確配備與使用
- 免費提供:用人單位必須無償為勞動者提供符合要求的PPE,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扣或變相收費。
- 培訓先行:在發放前,必須對勞動者進行充分培訓,內容包括:作業場所存在的危害、PPE的功能與局限性、正確佩戴和使用方法、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要求、使用壽命及報廢標準等。確保勞動者“會使用、會檢查、會維護”。
- 個人專用與適應性調整:盡可能做到個人專用(尤其是呼吸器、聽力保護器等)。對于多人共用的PPE(如應急使用的防護服),必須建立嚴格的消毒和保管制度。應根據作業任務變化或新發現的危害,及時評估并調整配備方案。
第四步:建立管理制度
企業應建立健全PPE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全過程管理制度。明確管理部門和職責,建立勞動者領用臺賬,定期對配備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 常見誤區與注意事項
- 切忌“一刀切”和形式主義:不能所有崗位發放同樣的“大禮包”,必須基于風險差異化配備。佩戴不正確的PPE或佩戴不當,等同于沒有防護。
- 避免“重配備、輕培訓”:再好的裝備,如果勞動者不了解、不愿用、不會用,也形同虛設。培訓與監督至關重要。
- 關注舒適性與接受度:過于笨重、悶熱、影響視野或操作的PPE,會導致勞動者抵觸使用。應在滿足防護要求的前提下,盡可能選擇人性化設計的產品,提高依從性。
- 嚴格生命周期管理:PPE有使用壽命,需定期檢查、維護和更換。例如,安全帽在受到劇烈沖擊后即使外觀無破損也應立即更換;過濾式呼吸防護用品的濾芯需按時更換。嚴禁使用過期、失效或損壞的防護用品。
配備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一項嚴謹、專業的系統性工作,連接著法規標準、風險評估、產品選型、人員培訓和日常管理等多個環節。其最終目標不僅僅是“發了”,而是要確保勞動者在需要的時候,能夠正確使用有效的防護裝備,真正實現從“要我防護”到“我要防護”、“我會防護”的轉變,從而切實保障每一位勞動者的生命安全與職業健康,為企業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的安全基礎。